3)第五十七章 长大_乾龙战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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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他心里很清楚,一时半会儿,市集重开不了:一来,在返程的路上,他看得很清楚,周边的村子无一不被祸害了。大家都忙着夏耕,收拾家园,哪有那份闲心出来赶大集;二来,这里的市集比不得县城里的市集。市集里卖的,都是庄户们自家产的。而刚遭了大劫,谁家有多余的粮食、牲畜拿出来卖?就算有,也得留着自己家过冬,还有应付明年的春荒。他在拳馆管过一段时日的流水账,深深的知道,眼下,没有什么比粮食更宝贵。

  所以,每天中午,他继续打猎。

  洪伯注意到他每次只去个把时辰,且带回来的都是些小野味,便猜测他确实没有去老林子里头。再加上,见他每次都是全须全尾的回来,遂慢慢的放了心,不再拘着他。

  须不知,沈云的胆子越来越大。不到两个月的时间,他已经把附近的山都走了个遍。

  没看到有什么大野物啊?跟洪伯和拴子哥说的不一样呢!他心里直犯嘀咕。

  他决定再往稍微远一些的山里走一走:

  先,他越来越喜欢打猎。野味好吃,倒是在其次。最主要的是,他现打猎有益于练金刚拳。为了提高拳术,再苦再难,他也要坚持下去;

  其次,他每次带回来的野味越来越多,觉得自己打猎的本事比以前提高了许多,对锦毛雀、野兔子之类的小野物已经提不起兴趣。他很想找些大一点的野物,比如说,野鸡、麂子之类的,来试试身手。而这些,要去更远一点的山里才会有;

  再有就是,甜妞和他都已经吃厌了那些小野味,想换换口味——真不是吹的。现在的他,用弹弓打鸟雀,不敢打包票说百百中,事实上也是十中八九。最多一次,他带回来的各种鸟雀多达六十多只。蒸、煮、烤……洪伯简直是使尽了全身的解数去料理这些鸟雀。可是,甜妞和他已然提不起兴趣。兔肉也是一样的厌了。最后,洪伯只好将他打回来的野味都干制起来,留着冬天吃。

  但是,大一些的野味,哪里是那么好打的?头一两回,沈云都是空手而归。

  对此,洪伯倒是更放心了。他在庄子里住了十来年,对这一带熟得很。野物也是有数的,打一只,就少一只。而云哥儿每次带回来的鸟雀、野兔等小东西越来越多。照这样的打法,空手回来,才说明云哥儿把他的话听进心里去了,没有闯老林子。

  欣慰之余,他做了一次炸兔肉丸,以之奖励——炸肉丸最耗油。在平时,这也是很奢侈的一种吃法。

  这回,甜妞和沈云都吃得喷喷香,一点儿也没有嫌弃兔肉。

  不过,洪伯也没能高兴几天。因为过了两天,沈云运气突然好转,竟然打到了两只肥嘟嘟的野山鸡。

  “你进老林子了?”洪伯一眼就看出,这两只不是附近山里能有的野物。

  沈云嘿嘿:“我就是在山脚转了转。”

  洪伯看着他,一时说不出话来。若不是他老了,进不得老林子,娃儿哪里用得着为一口好吃的去冒这险?

  “洪伯,我会很小心的。”沈云见状,赶紧保证。

  见他一本正经的,象个小大人似的,突然间,洪伯意识到,娃儿真的长大了——此番回来,他就现云哥儿长高了不少,行事老练许多。而回来之后,云哥儿的个头又嗖嗖的长了一趟。这不,两个裤腿都短了一寸多!个头平了他的肩膀,比平常七八岁的男娃明显要高。这身量,看着更象是十来岁的少年。当然,云哥儿的本事更是见天的涨。

  罢了。娃儿大了,有自己的主张,是好事。

  他欢喜的拍了拍沈云的肩膀:“你心里有数就好,莫要逞能。”

  这是同意了!沈云喜出望外,大声应道:“是,我会的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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